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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大数据教研室组织学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作者:史丽丽 王迪 发布日期:2025-03-10 点击数: 责任编辑:王迪

为提高师生文明素养,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工智能大数据教研室党支部于近日组织学习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会上,全体成员共同学习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党支部书记史丽丽同志重点围绕“维护公共秩序”“文明出行”“爱护公共环境卫生”“文明使用网络”等与师生密切相关的条款进行解读。全体党员教师结合自身在实验室、课堂、校园及公共场所的实际经历,探讨如何将文明行为融入日常科研与生活。

通过集中学习,大家纷纷表示,要将学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内容作为校园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配合开展好文明礼仪,良好教风学风等行动,促使文明理念扎根师生心中,成为文明行为的践行者和文明风尚的传播者。此外,在研讨会上党支部书记还指出,未来要积极地将文明行为同促进学科建设相结合,探索“科技+文明”的双向赋能模式。例如,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相关课程中融入《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内容,引导学生思考技术应用中的文明责任;在科研项目中增设“文明行为数据分析”等相关课题,为城市治理提供决策支持。

此次学习活动,使大家深刻了解到条例的重要内涵,不仅强化了党员教师对《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理解,更激发了大家学文明、树新风的责任感。党支部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进行好雷锋月主题实践活动,为营造和谐校园贡献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