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校举行“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0-09 点击数: 责任编辑:信息工程学院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大中专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的通知》要求,我校将于10月9日-10月19日举行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活动,现将相关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面向对象:
一是面向我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宣传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二是面向我校就业创业工作人员及教师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法规。
二、活动主要内容:
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将集中宣传近几年来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主要包括就业创业信息服务、自主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基层就业、参军入伍、就业服务及我省及郑州市出台的关于就业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三、活动主要形式:
1、面向学生及在校生的政策宣传
招生就业处与双创学院要做好校级层面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要线上线下结合,营造好学校就业创业氛围。既要用好政策宣传海报、展板等线下宣传形式,也要通过学校官网、学校官微、就业创业官微等线上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创业政策宣传。
各学院要结合招生就业处与双创学院的宣传模式,结合各自实际,在学院信息栏张贴海报、在各学院官网公布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相关政策可至学校就业处网站下载),要举行就业创业政策主题班会,确保就业扶持政策进学院、进年纪、进班级。要督促学生关注“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2、面向就业创业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宣传
招生就业处和双创学院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形式灵活的开展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宣传。要编印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宣传手册,确保就业创业工作人员人手一本;要举行专题培训会,进行专项政策法规宣讲,确保就业创业政策法规人人知、人人懂、人人用。
四、有关要求:
1、组织领导。招生就业处、双创学院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制订具体活活动方案,并由专人进行负责。
2、工作总结。各学院要在10月17日前将本学院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以“活动总结+照片”的形式报送至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与双创学院要汇总本校宣传成果报送至省教育厅。
联系人:创业方面:彭老师:5508
就业方面:张老师:5176
招生就业处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8年10月9日